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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参加2015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热轧带肋钢筋力学性能”能力验证获得“满意”评价

时间:2015-12-09阅读: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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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桂质监函〔2015〕6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

2015年全区能力验证情况的通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保证检测数据和结果准确可靠,按照《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桂质监发〔201575号),自治区质监局于今年4-11月组织实施了201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并指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作为承担单位,负责样品制备、分发、结果回收、统计、技术分析以及报告编制等工作。今年共实施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二氧化硫的测定、热轧钢筋拉伸试验(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等3个能力验证计划项目,其中参加食品中氨基酸态氮测定的84家(疾控系统48家,质监系统23家,食药系统8家,其他5家),参加食品中二氧化硫测定的87家(疾控系统52家,质监系统22家,食药系统8家,其他5家),参加热轧钢筋拉伸试验的机构199家。

二、验证结果

本次能力验证结果表明,全区大部分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规范有效,相关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设备性能和技术人员能力水平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获证机构的检验能力总体上保持较好,各项能力验证的结果具体如下:

(一)食品中氨基酸态氮测定

 该项目共有84家机构报名参加,最终结果为满意的有75家(首次检测满意61家,补测满意14家),满意率为89.3%,可疑的2家(其中有1家未按要求提供检测结果),占总数的2.4%,离群的有7家(其中有2家未按要求提供检测结果),占8.3%

(二)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该项目共有87家机构报名参加,最终结果为满意的有84家(首次检测满意67家,补测满意17家),满意率为96.6%,离群的有3家,占3.4%

(三)热轧带肋钢筋力学性能(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的测定

 该项目共有199家机构报名参加,最终结果全部为满意的有190家(首次检测满意139家,补测满意51家),满意率为95.5%,部分参数结果为可疑的3家,占总数的1.5%,离群的有6家,占3%,其中,有一项结果离群的有3个机构,有两项结果离群的有3个机构,未出现三项结果均离群的机构。

三、处理意见及相关要求

(一)在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详见附件135),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三年内,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现场评审中免于相同项目的现场试验考核,有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能力验证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二)凡是在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中最终结果为可疑或离群的机构(详见附件2、附件4、附件6),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相关检测项目资质,暂停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相关项目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活动。已取得此次能力验证项目检测资质但未参加本次能力验证项目的机构不得再开展该项目的检验工作。

(三)请各市局对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或离群的机构以及未按要求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的机构加强监管,及时督促纠正整改,防止出现相关机构在检测项目资质暂停后继续出具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出现可疑或离群结果的机构,应认真进行核查,找出偏离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通过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验证整改效果,各相关机构整改结束后向我局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检测项目资质认定(扩项)申请,经现场考核确认后方可恢复暂停项目的检测资质。

 

附件:1.2015年度食品中氨基酸态氮测定能力验证结果满意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2.2015年度食品中氨基酸态氮测定能力验证结果可疑或离群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3.2015年度食品中二氧化硫测定能力验证结果满意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4.2015年度食品中二氧化硫测定能力验证结果可疑或离群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5.2015年度热轧钢筋拉伸试验(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能力验证结果满意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6.2015年度热轧钢筋拉伸试验(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或离群的机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130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自治区卫计委,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食药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51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