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预通知(桂建质安监〔2015〕32号)
时间:2015-05-29阅读: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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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其检测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和我站工作部署,拟开展2015年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一)在我区开展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
(二)拟申报以上项目的检测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
二、比对项目
(一)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建筑门窗检测(气密性和抗风压性)
2.建筑变形观测
(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桩的承载力检测(高应变法)
2.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
三、承办单位
本次能力验证工作委托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具体实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分别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设区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促本辖区内各检测机构积极报名参加,并将“2015年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汇总表”(见附件)于6月3日前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邮箱地址:gxjcxh5558763@163.com)。联系人:钟广泉,电话:0771-5846195;罗少妃,电话:0771-5512971。
2、各检测机构应积极开展内部练兵,参加全区检测能力比对验证工作。
3、能力验证结果将作为检测机构评优,信用等级考核等重要依据。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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