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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使用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和上传检测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5-10-29阅读: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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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机构:

    为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质量,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准确,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业自律行为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组织研发的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区信息平台”)工作基本完成。为尽快完善区信息平台调试和试运行工作,促进检测数据的动态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检测机构应在2015年9月10日前使用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并将以下信息上传至区信息平台:

    (一)检测机构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和设备信息;

    (二)混凝土、钢筋、砂浆、水泥、砌体材料的力学性能自动采集检测实时数据和建筑桩基静载试验数据;

    (三)经授权人签字批准后的所有检测报告。

    二、各检测机构应使用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出具检测报告,且报告封面具有系统自动生成的二维码防伪标识。

    三、桩基静载试验数据上传要求应按《关于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建市政地基基础工程静载试验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对漏传、瞒报的行为,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记入该机构的信誉档案。

    五、区信息平台拟向各级监督机构提供管辖区域的工程检测信息查阅权。请各监督机构将本机构授权人信息表(附表)填好并盖公章于9月30日前寄回我站。

    六、手机二维码防伪软件可在“广西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综合查询平台”(http://www.gxjcxx.cn)首页扫描下载。

    七、执行中如有问题,可咨询: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联系人:杨卫军 ,联系电话:0771-5512971;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PKPM软件所,联系人:谢周毅,联系电话:18973458880;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联系人:韦富灿,联系电话:0771-5846195。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