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
时间:2016-06-06阅读: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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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
近日,有个别检测机构在承揽工程检测业务时,打着与市城乡建委、市建管处领导及质安站监督员有关系的旗号威胁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若不将检测业务发包给他们,则该工程的各阶段验收将受到影响。在此,我处郑重声明:市城乡建委、市建管处领导及质安站监督员一贯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法的原则,不会利用职权为某一检测机构谋求利益,请各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工程检测业务招标、发包,若在招标、发包过程中遇到上述行为,可以向我处进行举报,若经核实我处将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举报电话:0771-5501621、5501622)
南宁市建筑管理处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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