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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检协【2017】46号文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筑节能检测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18阅读: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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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业项目检测能力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已经过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为推进该项工作,我会拟于20179月开展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筑节能检测能力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机构提交评估申请资料,我会于2017828日起开始接收各检测机构的评估申请资料,截止日期为2017911日。

二、现场评审日期另行通知,现场评审用时暂定1天。

三、评审组长和评审员由专家委员会依据评估办法随机公开原则抽取,评审组不少于3人。现场评审时,评审组专家费及交通费由我会负责,评审组食宿费用(需要时)由被评审机构负责。

四、其他事项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设立的异地实验室申请建筑节能检测能力评估按独立检测机构实施。

2、检测机构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业项目检测能力评估申请表》时,建筑节能检测项目仅需填写《专业项目检测及人员设施设备一览表》中的必备项。

3、检测机构提交的评估申请资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直接在我会检测信息系统(网址:www.gxjcxx.cn)上填报,纸质版资料报送地点:南宁市金浦路7号世纪商都1103室。

联系人:迟绘晨 13481011571  5512971(办)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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