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招投标工作需要,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同时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我厅组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电子招标文件范本(2017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以下简称《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以下简称《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理招标。《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检测招标。
二、实施时间
《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和《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以及有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需同时停止使用我厅此前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电子招标文件范本(2017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17年版)》。在2020年9月1日后开标的监理、检测招标项目,全部实施电子化招标方式,其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分别使用《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
三、其他事项
请各市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
《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和《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由于范本文件篇幅较长,请各单位自行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gxzf.gov.cn/)下载。
联系电话:0771-2260298、2260138(兼传真),电子邮箱:gxjstjgc@126.com。
1-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1).doc
1-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