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的预通知(桂建质安管〔2021〕 15 号)
时间:2021-04-08阅读: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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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
能力验证工作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能力建设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0号)等文件精神,我站拟开展2021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项目
(一)建设用砂检验:氯化物含量(以氯离子质量计);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强度(回弹法、钻芯法);
(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桩身完整性(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
二、验证参加单位
(一)持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必须参加相应项目的能力验证。
(二)通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核查并开展以上检测项目的异地试验室必须参加相应项目的能力验证。
(三)拟申报以上检测项目资质或拟申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及异地试验室可自愿报名参加。
(四)取得专业混凝土承包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参加建设用砂检验能力验证。
三、验证时间安排
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能力验证工作分别安排进行,具体项目、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报名参加,并于3月12日前扫描“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二)请各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积极开展内部操练,按时参加全区检测能力验证工作,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水平。
(三)本次能力验证结果将在广西建设网向社会公布,作为参加单位诚信综合评价或资质动态核查的重要依据。
(四)本次能力验证工作由我站主办,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和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混凝土分会负责配合相关工作。
(五)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我站检测科,联系人:钟广泉,联系电话:0771-5846195。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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