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企业):
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4〕327号)、《自治区住房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8号)和《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检查范围:南宁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机构(企业)。
(二)检查对象: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既定比例随机抽取房屋安全鉴定企业共24家(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
(二)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
(三)相关从业人员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
1.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审核人、批准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房屋安全鉴定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房屋安全鉴定结构验算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5.现场取样检测人员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四)必要的专业设备设施情况
1.必要的专业鉴定检测仪器设备证明材料;
2.必要的正版结构计算分析软件证明材料。
(五)鉴定文书、档案情况
1.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或鉴定文书);
2.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台账;
3.危房清单;
4.危险房屋通知书抄送相关管理部门的记录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原则上按2024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安排。
(二)检查方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市住建局、市城市更新物业中心组成的检查组按照《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抽查记录表》(详见附件3)对被检查对象开展现场行政检查。请各相关机构(企业)及时做好迎检工作。
四、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成员从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检查结果公示
依据《南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规定,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除外)。
六、相关要求
(一)各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及配合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9号)等文件要求处理。
附件:1.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企业名单
2.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资料清单
3.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抽查记录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周叇0771-2843512,13607887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