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更名和印章更换的公告
时间:2021-10-14阅读: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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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南宁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南编〔2020〕63 号)、《关于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等5个事业单位更名及机构规格调整事项的通知》(南编〔2021〕30 号)精神,南宁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职能调整为承担城市更新、物业管理指导、直管公房运营监管、房屋安全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不再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印鉴管理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启用“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等6枚印章,废止“南宁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等12枚印章(详见附图函件)。
特此公告
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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