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温馨提示
时间:2021-10-14阅读: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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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购房者:
您好!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购买商品房前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仔细查看预售许可证。请确认拟购楼栋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否则不要交定金、购房款!
二、购房款交纳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为确保购房款用于项目建设,避免出现资金挪用、逾期交付、烂尾楼等情况,您在交纳定金及购房款时,一定要确认转入预售证上的监管账户,拒绝转入任何其他账户。
三、信息查询途径。您可通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售楼部的“南宁市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查询有关销售信息,或拨打0771-5657795进行咨询。
投诉举报电话:0771-5620306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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